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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空調、復印機等電子設備(三次掛牌)
發(fā)布日期:201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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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類別:非國有產權

項目編號:QT20150319012-3

項目名稱:電腦、空調、復印機等電子設備(三次掛牌)

掛牌價格:39,032元

所屬區(qū)域:武漢市

項目介紹:長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電子設備 一、標的名稱:電腦、空調、復印機等電子設備 標的基本情況: 規(guī)格型號:詳見設備資料清單 數量:45 ,成新率:詳見資產評估清單 資產評估情況: 評估機構:湖北天秤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核準或備案機構: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 評估基準日:2014年3月31日 帳面價值:72,492.33元 資產評估值:60,985.19元 二、轉讓方簡況 轉讓方名稱:長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住所:武漢市江漢區(qū)民權路39號匯江大廈 內部決策機構:長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債權人會議 轉讓行為批準單位: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 三、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1.標的具體包含電腦、復印機、空調等實物資產(詳見設備資料清單)。 2.標的現(xiàn)封存于武漢市江漢區(qū)民權路39號匯江大廈13樓,意向受讓方如需查勘標的,請?zhí)崆叭齻€工作日與長江交科管理人工作人員聯(lián)系以便安排。 3.標的資產評估清單與實際盤點有出入,以實際盤點為準。 4.標的中部分電子設備,如電腦、打印機等可能無法正常使用。 5.截至目前,標的不存在欠繳保管費、倉儲費或者水電費等費用的情形。 6.轉讓方無法提供標的的購置發(fā)票。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交易條件: 掛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7日 交易方式:掛牌期滿,1. 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xié)議轉讓方式確定受讓方;2. 如征集到二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 信息發(fā)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信息發(fā)布終結 掛牌價格: 39,032元 價款支付方式:一次性銀行轉賬付款 五、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1.意向受讓方應當詳細閱讀并理解本公告的全部內容。 2.意向受讓方在提交受讓申請時應交納交易保證金人民幣1.1萬元到聯(lián)交所指定銀行賬戶(保證金支付金額及方式詳見“保證金設定”一欄)。 3.掛牌截止后,如只產生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由交易雙方按掛牌價格與意向受讓方報價就高的原則直接簽約,其交易保證金轉為成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掛牌截止后,如征集到二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絡競價方式進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競價結束,經確認的受讓方的競價保證金直接轉為成交價款的一部分;未競得標的股權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讓方如不存在如下不退還保證金的情形之一的,其交納的保證金在成交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至原繳款賬戶。 4.如因非轉讓方原因,出現(xiàn)以下任何一種情形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全部保證金不予退還,聯(lián)交所將直接從該保證金中先扣取按約定應收取的交易費用,余額將作為意向受讓方違約對轉讓方的經濟賠償,經轉讓方書面申請后直接支付至轉讓方指定銀行賬戶,相關情形是指:(1)掛牌截止后,意向受讓方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2)以協(xié)議方式轉讓的,意向受讓方在被確認為受讓方的當日未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3)以網絡競價方式轉讓的,意向受讓方未按要求參與競價及應價;(4)以網絡競價方式轉讓的,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參加競價程序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5)以網絡競價方式轉讓的,確定受讓方后,受讓方未在成交當日內簽署《產權交易合同》的。若保證金不足以彌補轉讓方和聯(lián)交所的經濟損失,轉讓方和聯(lián)交所有權進一步追究意向受讓方的責任。 5.本次轉讓是以標的現(xiàn)狀整體打包轉讓,不分拆轉讓。意向受讓方應通過向轉讓方咨詢、查看相關資料、實物查勘(實物查勘方式請見上文)等方式詳細了解轉讓標的現(xiàn)狀(包括但不限于實物瑕疵、擔保情況)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后決定是否受讓。轉讓方對標的不作任何擔保,對其品質與瑕疵不承擔任何責任;受讓方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為由拒絕按現(xiàn)狀接收該標的,不得因受讓標的后產生的任何經濟或民事糾紛而對轉讓方和聯(lián)交所進行任何追責和索賠。 6.意向受讓方需書面承諾:意向受讓方符合受讓標的的全部法定條件,不存在無法受讓標的的情形,否則,意向受讓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不利后果。 7.意向受讓方應當在辦理競買登記時蓋章或簽字確認轉讓方提供的《湖北省實物資產轉讓合同》文本,書面承諾:在被確定為受讓方的當日簽署該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扣除保證金的成交余款以及交易服務費支付至聯(lián)交所指定賬戶。 8.意向受讓方需書面承諾:同意在聯(lián)交所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五個工作日內,由聯(lián)交所將全部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賬戶。 9.意向受讓方需書面承諾:受讓方應當在支付全部轉讓價款后五個工作日內,在轉讓方指定的電子設備停放地完成轉讓電子設備的實物交接手續(xù),并簽署《資產交接確認書》。如交接實物與設備資料清單列明的電子設備不一致的,以交接的實物為準,不調整成交價款。逾期辦理的,受讓方應按照50元/日的租金標準向轉讓方繳納存放租金,并自行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損失以及額外支出。 10.意向受讓方需書面承諾:在資產交接完成后,標的保管及安全責任由受讓方自行負責。受讓方在完成標的的資產交接手續(xù)當天將全部標的搬離現(xiàn)存放地,因搬離產生的一切費用,如拆卸費、維修費以及搬運費等費用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11.意向受讓方需書面承諾:標的轉讓所涉及的轉讓方及受讓方依法應繳納的一切稅(包括但不限于轉讓方應繳納的增值稅)、費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12.意向受讓方需書面承諾:電子設備辦理交接手續(xù)時,實際價值如與評估報告有差異,不影響本次交易的價格和結果。 六、受讓方資格條件: 1.意向受讓方須為依法設立、合法存續(xù)的中國境內的企業(yè)法人及其它組織或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受讓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具有良好的信譽和商業(yè)道德。 3.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受讓。 七、保證金設定 1.是否交納保證金:是 2.交易保證金設定為 1.1萬元。 3.交納時間:掛牌截止日即2015年4月15日16:00前到賬為準。 4.收款單位:武漢光谷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漢東湖開發(fā)區(qū)支行 賬戶號:3202009029200438883 行號: 826558

公告日期:2015-04-09

截至日期:2015-04-15

信息填報機構:涉訟資產交易部

聯(lián)系人:顏經理 劉經理

聯(lián)系電話:13986068731 15902751630

傳真電話:027-67885619